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在廊坊市委、市政府和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力求突破创新,在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上下真功夫,实施“三个创新”工程,开创了广告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创新工作理念,提出“绿色广告城市”理念,号召全市共建“绿色广告城市。”

号召全市广告经营和广告发布主体及企业遵法守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主动发布公益广告;坚定四个理念,共创绿色广告城市。

一是绿色广告城市,要始终坚持广告宣传讲导向。新闻报道要讲导向,广告宣传也一样。无论是报纸、电视台、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和媒介,还是社交网站、客户端等新平台,都必须坚守媒体的社会责任,不能见利忘义、违背事实。诚信健康是美好生活的基石,共建绿色广告城市,要从广告源头抓起,全市广告经营主体和广告发布主体要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审核广告内容,坚决杜绝违背党的政策方针的不良广告;坚决杜绝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良广告;坚决杜绝有悖社会道德准则的虚假广告和不实宣传,真正把住广告舆论导向的每一个关口,让广告宣传也传递时代正能量。

二是绿色广告城市,要在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上当好排头兵。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类广告经营发布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公益广告活动的精神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主动开展公益广告活动。各类经营主体要充分利用自身商业广告资源主动设计、制作、发布公益广告,融入社会主流价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华文化,传承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礼仪,激发正能量,发挥公益广告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当好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三是绿色广告城市,要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广告环境。绿色食品需要有绿色的广告来保障。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宣传部、公安、文化广电、卫生、人民银行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大了对食品、保健食品、医药、金融投资理财等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违法广告在我市得到了有效的净化和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呈上升态势。但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广告的形式和投放手段,特别是互联网广告的精准投放完全脱离了监管部门的视线,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如果没有群众的投诉反映,很难被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和广告经营发布主体要加大普法宣传和广告警示教育力度,积极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向社会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医药、地产、金融投资、教育培训等广告风险提示和警示提醒,压缩虚假违法广告生存的空间,防止虚假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要继续推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社会共治,发动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协会、广告经营发布社会监督员等社会各界,参与广告治理和监督,市市场监管局开通了廊坊市广告监测平台,并通过微信小程序的形式,人人都可以参与监测采集我市范围内发布的广告,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的广告市场秩序。

四是绿色广告城市,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广告在经济发展中是一把双刃剑,优良的广告会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虚假违法广告会传播有害物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误导和不正当竞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公众满意的广告市场秩序这一目标,一手抓监管、一手抓发展,聚焦导向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四个重点,勇于担当作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媒介和重点领域广告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创新监管方式,联合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

该局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廊坊监管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制定了《廊坊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广告经营发布社会监督员、市场监管人员为组成广告抽查监测小组,重点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场(超市)、电器城、医疗机构、房地产售楼处、药店、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站亭、户外大屏幕等户外媒介、影剧院、电影院、私立学校、教育培训机构、银行、保险、投资、理财营业厅、汽车销售展厅、建材装饰(家具、家居)城等重点领域开展广告抽查监测,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为进一步落实《广告法》关于广告行为规范的规定要求,规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解决经营主体忽视视广告法的问题,该局第一个将经营范围中含有广告发布业务的企业和个体户单独列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从全市11000多户经营范围中含有“广告发布”业务的企业、个体户单独纳入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今年按3%的比例,共随机抽取了企业319户,个体工商户25户,广告发布登记单位2家。

该局加强从源头治理违法广告,通过受众率较高的廊坊电台等媒体每天向全市发布“金融风险和金融类广告发布风险提示”、“医疗、医疗美容广告发布风险提示”、“药品广告发布风险提示”、“房地产广告发布风险提示”、“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风险提示”、“互联网广告发布风险提示”、“旅游广告发布风险提示”、“兽药广告发布风险提示”、“农药广告发布风险提示”、“禁止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广告提示,增强了全社会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减少虚假违法广告生存的空间。

三、创新广告监测方法,发动全社会参与广告治理。

该局以微信小程序为依托,建立了“廊坊广告监测系统信息采集平台”,采集人员无任何限制,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廊坊广告监测系统信息采集平台”,只需拍照、录像、截屏、录屏、复制、粘贴网络地址链接等,就能实现对全市范围内展示牌、灯箱、电子显示装置、公交、出租车、电梯、商超、影院、社区、车站、站牌、侯车亭、单立柱、印刷品等户外媒介,广播、电视、报刊、传单、手机短信等传统媒介,以及网站、微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互联网自媒体、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发布的广告,进行轻松采集,采集后再通过平台系统对采集到的广告进行存储、分类、判定、派发、处置。平台开通后,该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利用廊坊市广告监测平台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广告开展日常监测,通过“廊坊广告监测系统信息采集平台”将监测采集到的广告信息数据录入平台,市局通过后台汇总各地监测到的总条数、涉嫌违法线索,及时掌握了解各地工作情况,以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年终纳入考核评价等方式,压实各级监测监管责任,从而在全市实现了广告监测、监管网格一体化。

2019年以来,该市共监测检查各类广告63万多条次;约谈相关媒体、经营主体733个;查处广告违法案件75件,罚没款193万元,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几乎随处可见,随时可见,虚假违法广告难觅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