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22日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政策措施。

曾益新在当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今年4月份以来,我国在保供稳价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分级应对、组织做好重点药品供应保障、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等政策落实、查处原料药垄断违法违规行为等。

“目前,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我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为暂时性、局部性短缺。”曾益新说。

据介绍,未来,我国将进一步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抓紧制定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文件,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提高政府办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

曾益新表示,我国将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合理定价、直接挂网采购。对替代性差、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采取集中采购等方式保供。研究加大急需药品进口政策措施。

此外,我国还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