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液化气市场监管和安全管理,防范液化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2019年7月19日下午5点,江西省贵溪市政府刘志成副市长主持召开贵溪市液化气市场联合整治工作布置会,会议决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管局、贵溪广播电视台等有关部参加,组成液化气市场整治联合执法组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存在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违法从事瓶装液化气送气服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整治。

20日凌晨4点左右,当事人周子辉驾驶车牌号赣L D6600的箱式货车(未办理道路危险品运输相关证件)从金溪县非法充装液化气56瓶(其中含大量超期、报废钢瓶)返回贵溪,在320国道贵溪市经开区杨家服务站路口被联合执法组查获,当事人周子辉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带至工业园区派出所立案处理并将涉事钢瓶及气体依法收缴;市交通运输局将涉事车辆依法扣押。涉事车辆及钢瓶指定罗河仙凤液化气站代为保管,并贴上了封条。

当日凌晨5时左右,当事人朱金荣驾驶车牌号赣L6P796的箱式货车(未办理道路危险品运输相关证件)从金溪县非法充装液化气130瓶(其中含大量超期、报废钢瓶)返回贵溪时在320国道贵溪市经开区杨家服务站路口被联合执法组查获,当事人朱金荣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带至工业园区派出所立案处理并将涉事钢瓶及气体依法收缴;市交通运输局将涉事车辆依法扣押。涉事车辆及钢瓶指定罗河仙凤液化气站代为保管,并贴上了封条。

当日上午7时左右,当事人汪志红驾驶车牌号赣LM8077的箱式货车(未办理道路危险品运输相关证件)从金溪县非法充装液化气120瓶(其中含大量超期、报废钢瓶)返回贵溪时在雄鹰大道路口被联合执法组查获,当事人汪志红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带至工业园区派出所立案处理并将涉事钢瓶及气体依法收缴;市交通运输局将涉事车辆依法扣押;涉事车辆、钢瓶及气体由燃气主管部门贴上封条后指定罗河仙凤液化气站代为保管,并贴上了封条。

贵溪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以上三名当事人执行行政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现已送达鹰潭市拘留所执行。

涉事车辆、钢瓶及气体由相关监管责任单位依法处置。(宋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