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建立全国真菌病监测网的通知》及方案。《通知》明确,建立全国真菌病监测网。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也应当逐步开展相应监测工作。当监测单位在常规检验中发现可疑高危致病菌、多重耐药或全耐药的“超级真菌”时,需将信息实时上报至国家中心。

方案指出,全国真菌病监测网由符合一定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组成,采用分级运行管理机制,包括国家中心、省级中心和监测单位。国家中心及省级中心可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网络运行、数据分析、质量管理、能力建设等工作;监测单位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上述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定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为监测网国家中心,负责监测网的总体规划设计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国家中心设立监测网专家委员会,负责审议年度监测技术方案,并提供监测运行指导,每年发布《全国真菌病监测报告》,提供我国真菌病病原谱、耐药性及变化趋势等数据。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监测单位中遴选1家医疗机构作为监测网省级中心。另外,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遴选本辖区内监测单位。

方案明确,监测网将对我国真菌病的病原谱、耐药性,以及特殊、限制级抗真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定期监测。同时,针对高危病原真菌及真菌病区域性暴发,开展实时主动监测,进行预警与防控。还将组织开展真菌致病性与致病机制、耐药性与耐药机制,以及传播与流行病学研究,以及我国临床真菌感染与耐药的经济负担研究,并提出遏制病原耐药及传播的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