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供销总社6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是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到2019年春节前,有效改善本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同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天津市各区各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的重点对象包括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针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本市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整治行动查处的重点违法违规情形有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