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规模学校是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即使是这样的小规模学校,也要按照‘三通两平台’建设要求,实现校园网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配备专用计算机教室,配齐配足教学仪器、图书和音体美设施设备。”天津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今年,该市将启动两类学校建设,2019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校舍建设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两类学校建设,使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达到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区内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实现区内城乡义务教育更高水平均衡发展。

未来,小规模学校将充分改善生活卫生条件,保证教育教学的基本需求。寄宿制学校将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基础上,确保“一人一床位”,进一步提升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

据了解,天津市将落实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乡村小规模学校编制。各区将充分考虑两类学校实际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加大向两类学校的编制倾斜力度,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

深入实施乡村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按照全员培训与骨干培养并举、教师提高与校长提升并行、个体成长与学校发展并重的原则,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跟岗培训等方式,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在天津市中小学“学科领航教师培养工程”为乡村骨干教师开辟绿色通道,与市级骨干教师同平台参加培训。采取多种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

同时,按照《实施意见》,各区政府要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力度,对小规模学校按2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现有标准已高于上述标准的区,不得降低经费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