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5个月的侦查,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某村党支部书记于某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高息放贷、暴力催债,于某更是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横行一方的“本钱”,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拆迁补偿款,由“村官”沦为了“村霸”。目前,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9名,其中,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去年10月,公安蓟州分局文安街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被一伙人打伤。经过详细询问了解到,报警人曹某曾牵线搭桥,帮人找于某借钱,结果借款人跑了,于某便纠集一伙人到曹某家暴力催债。这不是于某第一次索债,在此之前,于某曾多次找到曹某的前夫李某,作为担保人的李某被于某折磨得苦不堪言,被强行签下欠款字据,而且要偿还高额利息。不仅如此,于某多次到李某家里恐吓、威胁。

经过对于某身份核查,民警发现其当时就任某村党支部书记,再加上报警人介绍于某有自己的贷款公司,由此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推断于某背后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为此,公安蓟州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在将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事拘留的同时,开始大量的走访工作,逐步掌握了一个以于某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横行一方、为非作歹的犯罪事实。

对于村民来说,于某在任期间,飞扬跋扈、蛮横霸道。自2002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于某在村里说一不二,成了无人敢招惹的“一方霸主”。因琐事两名村民发生矛盾,其中一人与于某关系好,便得到了庇护,另一人却遭到了于某的恐吓、威胁,吓得四处逃窜,直至赔礼道歉才算了事。2011年7月正值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得知有人想参与选举,于某巧立名目,组织村民旅游,然后操持选举,顺利连任。

作为村干部,于某提前获知了村拆迁的消息,随后,他不是组织村民做好搬迁工作,而是借机谋取私利。他伙同申某、王某等人在村内抢建房屋,以违规建筑获取拆迁补偿款300多万元。于某不仅只有这一种敛财方式,他在2010年成立贷款公司高息放贷,让其“手下”以殴打、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非法讨债。被害人闻某向于某借款30万,结果被逼写下了80万的欠条。除此之外,闻某自己经营的农家院被于某变卖,拆迁分下来的房子也被于某“暗箱操作”变换了主人。在精神上,于某多次派人到闻某家中,将其父母作为要挟,使得闻某是敢怒不敢言。

于某等人的落网,对于深受其害的群众来说是大快人心。同时,公安机关还将乘势而上,加大工作力度,还百姓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