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余下的10万元赔偿款,已经按约定的时间付清了,感谢你们的帮忙。”近日,沂源县石桥镇行政调解委员会对一起伤亡赔偿纠纷事件进行回访,当事人郭某一再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今年3月,该镇郭家上峪村郭某的妻子受雇到同村沈某承包的树林砍树,不慎被砍倒的树杆压倒,身受重伤,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当事人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不曾签订书面合同。出事后双方在理赔问题上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致使这起死亡赔偿纠纷一直得不到有效化解。

接到调解申请,石桥镇立即启动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法律顾问的“石桥调解”模式,辖区民警到群众中了解事情的经过,综治办工作人员从人情世故的角度调解双方,司法所从调解流程角度向当事人及其家属讲解调解的程序,法律顾问从法律赔偿专业角度为双方家属讲解赔偿明细,并邀请“五老”志愿者一同出谋划策,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经过多方的努力,最终郭某和段某双方,各退一步,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同意,由段某分两次付清郭某妻子的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调解业务迈向‘最多跑一次’,是广大群众对调解行业的共同期待。”石桥镇行政调解委员会主任表示,还将继续优化办事流程,加大创新探索力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速增效,实现“普法”与“调解”双赢,石桥镇充分发挥“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律顾问”的综合资源优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