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周村区丝绸路街道按照周村区法制办行政调解“五进”活动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行政调解进村(社区)”活动,在各村(社区)成立行政调解室,完善行政调解队伍并安排调解人员到村(社区)值班,对村居、小区内出现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将矛盾及时化解。

在“行政调解进社区”活动中,成功调解了一起居民邻里矛盾。近日,社区行政调解室来了4个情绪激动、要求调解的当事人,经了解是因为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房屋墙皮损坏两年未修理,后又因楼下嫌楼上声音大私自安装振动器矛盾加深,两次报警都未彻底解决,于是双方一起来到社区行政调解室要求调解。行政调解员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采用“三步走”调解法,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做工作。

在调解工作中,第一步“保持冷静”。一名调解员对情绪尤为激动的当事人进行情绪“降温”,让他们先冷静下来。其他调解员向对方当事人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目的就是让情绪激动的一方先冷静下来,不要因为怄气导致调解不了了之。第二步“耐心讲法”。调解员通过对情况的了解把握,发现双方的矛盾牵扯到房屋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而且楼下安装振动器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于是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教育,对他们的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第三步“讲情明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当双方当事人都对自己行为有了认识之后,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从两家人日常交往和生活为出发点,教育双方都要换位思考,为自己的孩子做好榜样,同时也不能因为两家矛盾影响其他邻里的生活。

经过多次与双方沟通,稳定双方情绪,终于达成了和解,楼上主动赔偿楼下房屋修缮费用300元,楼下立即拆除振动器,并承诺在以后的生活中相互包容,和谐相处。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很满意,签订了《行政调解协议书》。

开展行政调解“五进”活动以来,调解人员深入群众,拉近了街道与群众的距离,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在平安小区、和谐社区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