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中庄镇在行政调解工作中发现,民事纠纷、轻微伤害事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经行政处罚或法院处理后,虽然厘清了是非对错,但矛盾双方的积怨却越来越深,容易陷入无从化解的窘境,不忿一方往往会选择信访途径,反复上访,成为涉法涉诉的信访重点难点案件,既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又不利于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面对这一状况,中庄镇创新工作方法,做好结合文章,以行政调解工作室为依托,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手段,把工作做在前头,把争议止在初始,把问题留在基层,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广开渠道搜线索。投资20余万元建成了中庄镇调解工作中心,整合全镇矛盾纠纷的排查、受理、调处资源,汇总各个方面的矛盾纠纷线索、问题,统一由中心登记备案、研究分析、分流处理。受案范围包括责任区、村日常排查的矛盾纠纷,群众到各级反映的初发信访案件,各行政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可以通过调解手段处理的问题、案情。

多元合一抓调解。调解中心集聚行政部门、巡回法庭、法律顾问、综治网格员、警务助理等各个方面的调解力量,整合选聘了素质过硬、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对于每一起矛盾纠纷在认真研判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性质、归属和程度确定2-5人的专门调解小组,有效衔接和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方式、手段,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注重公权力处置前的调解,最大限度地防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定纷止争看效果。不断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增加回访条款,突出群众满意度内容,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镇村专兼职调解员的待遇、行政部门的年终考核与受理、化解纠纷情况和群众的满意度挂钩,坚持对登记的每一起案件进行处理、反馈、回访,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前提下,争取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让更多的群众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矛盾争议、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全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其中37起信访案件,13起治安、轻微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部分通过调解方式予以解决,5人因达成赔偿协议得到对方谅解,受到了免于刑事处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