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案件卷宗制作和管理,着力提升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沂源县石桥镇采取“四举措”对全镇行政调解案件卷宗进行严格审核、检验把关,着力全面提升全镇行政调解卷宗制作质量水平和规范管理水平。规范卷宗装订内容。根据上级关于卷宗装订方面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对卷宗内容、排列顺序、证明材料等内容的格式标准进行了详细统一的规定。

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针对卷宗执着内容不规范与顺序排列不当产生的问题,及时召开行政调解卷宗规范化制作培训会,组织全体行政调解员开展卷宗装订归档的专项培训,使他们明确卷宗归档工作的重要性,统一装订标准。

加大评查评比力度。为调解员制作行政调解卷宗归档工作提供一个互相观摩学习交流的平台,对现有卷宗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整理,对不符合调解文书格式的卷宗要及时加以整改,形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机制

加强考核奖惩机制。对制作规范的优秀调解案件卷宗将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一经发现归档卷宗存在不合规定的情形,依照各自的职责要求追究行为人责任。从而促进行政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