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成为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江苏省苏州市妇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起草《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建设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促进办法》),并召集相关协调部门及行业单位、企业代表进行讨论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做立法项目顾问,参与法条制定和配套政策设计。

《促进办法》于2017年2月1日开始实施,在立法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上发挥了创新和示范作用。截至2017年6月底,全市已建成90家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全部对外开放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妇女在公共场所母乳喂养的需求。

统一标识和设计标准

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设有统一标识,在标准、面积、必备设施和家具等方面都进行了全新设计。而且,市妇联与市规划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要求在新建的大型公共场所审批图纸中注明母乳哺育室的分布,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市妇联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和补助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大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项目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聚集多方力量进行推广

为了让母乳哺育室造福更多妇女儿童,苏州市聚集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母乳哺育室的传播和推广。

借助新媒体、大型地铁灯箱广告等平台,通过制作宣传片、发放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手绘分布图等形式,向公众介绍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使政府实事项目深入人心,营造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环境。

委托专家和专业设计公司对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进行科学规划。由市妇联负责统筹,依托多个领域的专业团队逐个把关,对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选址、面积、功能分区、设施、装修、室内环境等要求以及标准化设计的组成部分进行辅导。

积极组织培训,及时对所有设置母乳哺育室的公共场所管理层进行培训,使其充分了解公共场所设置母乳哺育室的意义,所有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哺乳室的管理经验及后期评估管理知识。每年评选最佳母乳哺育室,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管理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

依托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制作统一意见箱,制定统一考核表,定期公布考核结果。通过量化考评、示范带动,使母乳哺育室建设更加科学规范,成为服务基层妇女儿童的典范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