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张家坡镇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从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形象标识、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入手,提高履职和管理能力。

坚持矛盾不上交。张家坡镇不断探索创新,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将涉及民生的物业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工作重点,为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行政调解“以点带面”。切实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通过建设学习实践“枫桥经验”示范点,建立一批规范化村居行政调解委员会,重视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参与社会“柔性管理”的优势,从而达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坚持精准普惠,实现法律服务有效覆盖。通过分级分批培训、自助选择培训等方式,在村干部、行政调解员、农村教师、退休干部、党员、致富能手中选拔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大力宣传与基层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